最近客戶公司的一位員工被酒駕的人撞到,雖然人沒有出什麼大的意外,但精神上所受到的沖擊就已經是不小了,該用法律解決的還是會用法律解決,只是在雙方在談合解的內容時,這位員工看駕駛年紀還輕而且家裡環境看似不太好(我相信這是對方有意為之的,因為那孩子撞爛的車是BMW),本來是想說就算了,但客戶覺得狀況有異,所以請我過去看看要如何的處理!
我看了案子的內容還有跟公司的律師討論了一下(客戶人很好,非常保護員工),我便跟客戶的員工做了一些簡單的溝通,酒駕這件事在台灣已經是屬於老掉牙的事件了,我不太懂酒駕的相關法律內容,只是一個會傷及性命的事件為什麼可以重覆的發生,這倒是引發了我的興趣,有人會說罰的不夠重,這的確是一個理由,但我想要講的是有以下的幾個原因,今天講的概念也同樣可以運用在各位的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用這些標準來觀察,並且進一步了解為什麼某些惡意的違規會一再的發生!
一、被害者的仁慈:
今天你給他機會,明天他如果又撞死人的話,請問你是不是共犯呢?這是我對客戶員工說的第一句話,我不是鼓勵他死要錢,我想要說的是要用怎麼樣的方式才可以讓對方心生恐懼及真正的受到教訓,說實在話晚上放任孩子在街上喝酒開車的家庭,那都不是一個正常的家庭,所以要賠償的原因重點根本不在錢,重點是要讓他們因為這個求償開始有所警覺,然後開始對於教育的方式、親子的互動都要有所調整,但很多案件我都看到人性光明的那一面,因為當好人是我們人性中最愛的角色,但…今天受害者的仁慈,對於加害者來說,反而是把他們推向更黑暗的殘忍,因為他們並不用為他們的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不是嗎?
二、規定的不夠嚴:
再來就是社會上一直在討論的亂世出重典,這的確是一個方法,如果我們參考世界各國的法律,新加坡最讓人害怕的,因為酒駕如果罪責嚴重的話,那是要被抓去鞭刑,這也許看起很不人道,但至少是有用的,如果打開我們對於酒駕的相關規定,就會發現其實離嚴刑竣法還有一大段的距離,我很好奇這一次的總統選舉怎麼沒有候選人提出明確的政見與作法,這麼講也許是很挑動各位的神經,但事實就是這個政策並沒有被顯示出來,政治人物如果不上心的話,那就別論大多數的人民會有多關注了。
三、執行的不徹底:
再來就是執行的相關的問題了,我們的警察一直以來的執法是受到相當程度的限制,從這幾年的抗爭事件就可以發現我們的人民對於警察根本是不夠尊重,所以如果要讓法律可以執行的話,第一線執行的人員是否可以有更多的權限,再來就是是否有辦法可以杜絕關說這檔事,小學生都知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道理,但不知為何我們的社會就是充滿著很多後門機制,對就是對、錯就是錯的觀念一再的被挑戰甚至是被踐踏,都有人敢公然挑戰公權力然後沒事了,請問執行怎麼可能會徹底呢?
四、資源的不齊全:
先來說說如果要真的改善酒駕問題,有幾個是我個人觀察出來的點,這些都是跟資源配置有絕大的關係,以下是我看的幾個點:
- 監獄容量不足
- 警察人力不足
- 攝影器材不足
這些根本性的障礙如果不改的話,在資源不足的狀況下是不足以推動前面三個條件的執行,所以這才是根本問題的來源,講到這裡,我只建議客戶員工要做全額的求償並且執行到底,至少要讓那位年輕人及他的家庭知道問題的嚴重性,否則縱放只會增加下次出事的機率罷了。
用這幾個標準來衡量各位現在所面對的問題,是不是有找到一些方向呢?解決問題不止是本能的反應,解決問題是要經過計算和統整才會有真正的方向出現,小小案例與各位分享,最後做個小總結:
一、嚴刑竣法是基本
二、不可縱放裝善良
三、執行必須要徹底
四、資源配置要到位
我是Hans,我們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