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聖誕節了,先祝福各位佳節愉快,雖然小弟本人現在有點小低潮,但我仍相信上天會對我做最好的安排,即使將來會遇上重重的險阻與關卡,我仍會一步一步的走下去,隨著春節的接近,每一間公司都在討論年終獎金要怎麼發放,這兩天有一則中國的新聞吸引了我的目光,老闆本沒有要放年終獎金,這個動作讓公司走了不少人,但後來老闆抱著現金出現,再把獎金與留下的員工共享,我想各位只要上網蒐尋一下就可以找到這則新聞,但這是否會有風險呢?我先來說說我一位客戶的做法,既能維持眾人的感受,又能抓住員工的心。
公司的保障年薪是14個月,意思是員工的年終就是固定的2個月,懂勞基法的朋友們就一定清楚,合約裡面一旦有了『保證年薪』四個字,那就是不管公司的營運狀況為何都得支付員工14個月的年薪,但這種方式通常會被批評說是大鍋飯,不論表現好或壞都一樣,但我的客戶會在年前根據員工的表現會再私下加發1-3個月的獎金,而且這個規則從來都沒有被質疑過,因為他跟每一位員工都是針對工作表現做討論,而且他的用意是要鼓勵表現好的員工,而那些表現不好的員工其實已經有了2個月的年終獎金,所以如果想多拿那就要多付出與謀求工作上的進步,這兩者有何不同呢?今天的主題來討論一下這不同在哪裡?
一、不發 = 判死刑!
不發年終獎金在國內並不違法,但不發獎金的確會造成公司人心的動蕩不安,很多人根本不信共體時艱這種事,所以一旦沒有發獎金那就是一種警訊,在那則新聞裡面的發生的跳船事件其實說穿了就是種求生的本能罷了,所以年終獎金對員工來說不止是錢的問題,同時也是一個公司經營狀況的指標。
二、補發 = 你騙我?
但事後老闆拿現金來與留下來的員工共享這是否是個好方法?我真心覺得這拿來做為一種行銷的手法是可以的,但如果在現實世界使用的話,其實是會有風險的,我常說每一個選擇都會有『效果』與『後果』,所以留下來的員工當然會對老闆很感謝,但因為這個假消息而離職的員工會怎麼想??這不就是為日後埋下風險的種子了嗎?再來就是此舉也讓留下來的員工有了期望,如果明年公司營運不如預期的話,請問員工會不會覺得這又是一個戲碼呢?那這不也是另一種風險嗎?
三、會發 = 很穩定!
換我客戶的公司,不論表現如何,保證年薪就是14個月,意思是員工的表現不管怎麼樣就是會有2個月的年終獎金,這個大鍋飯其實就是一種穩定的象徵,意思是公司的營運不會因為這固定年薪而會被拖垮,而且一直以來公司員工的流動率是低的,穩定是一個大多數職場工作者所追求的環境與目標,因此有員工即使沒有領到老闆私下加發的年終獎金,他們清楚只要調整工作上的表現,來年仍會有機會挑戰高獎金,這種正向式的循環會帶動員工的進步。
四、加發 = 被看見!
加發這件事在公司不是秘密,因為客戶是一個單純的生意人,所有的表現都被會列在陽光下檢視,表現好的員工會有一種被看見的感覺,這就會讓他們工作更加的有動力,而且他們也清楚這是一種浮動的機制,只要來年的表現不如預期,就不會拿到額外的獎金,所以每年的表現都是歸零再出發,這也不會有派系之分、也不會有部門的鬥爭,因為那都會損及到他們的利益。
我的客戶常說忠心的員工世間難求,而且萬一公司全部的員工都是忠心不二,公司也會有發展上的障礙與風險,獎金的制度設計要符合人性的需求,否則當員工誤把『創意』認為『操作』的話,那無疑就是幫公司埋下了一顆不定時炸彈,最後做個小總結:
一、不發獎金就走人
二、補發獎金是玩人
三、己有獎金固根本
四、加發獎金是獎勵
我是Hans,我們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