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幫客戶去看他兒子成立一年多的公司,雖然彼此熟識,但我一進會議室就請客戶的兒子提供財報及相關的資料好讓隨行的會計師開始查帳,在這個期間我也請他們離開會議室,待我們查完相關的內容後再做其他的事!
這間公司有其他的股東,想說查完所有的帳務後跟我們吃個飯,一是增進互動、二是套個交情,但還是被我給拒絕了,因為我的工作是幫客戶查帳,不是來跟客戶的兒子吃飯聊天的,我提醒對方無論他們與客戶是什麼關係,都跟我今天的任務無關,所以除非今天是客戶在場並給我清楚的指令要吃飯,否則我今天的工作就是監督!
這麼做的確是一種不近人情的處理方式,但我執案多年的經驗都告訴我,沒有時間的累積那就不會有信任的建立,所以唯有建立清楚的監督機制與互動程序,才會有辦法在將來真正的建立信任關係,所以與其花時間在那套交情,倒不如花時間把事情做好及做對,信任不是用關係套來的,信任是要靠監督建立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