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常說我不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但這不是我待人不友善,而是我對事物的標準是極高的,所以跟我一起工作的夥伴們有時真的很辛苦,今天要講的是一個最近發生的案例,也重新的讓我再度的審視關於待人接物的一些心得,最近發生的狀況是因為我有一些管道可以提供某項服務,但我不想複雜化,所以我只提供給夥伴、客戶及學生們,我那天也跟學生們說做這項服務我並沒有從中獲利,而且我自身還要負擔部份的費用,所以我只提供給我認識以及相信我的人,不過事情就那麼巧的發生了!
那天我看見事務所夥伴在講電話,然後就問我關於發票的問題,本來這不是什麼大問題,但這項服務的來源是我大學的同學,人家是看我的面子上面所以特別的幫忙及把出貨時間提前,這項服務現在算是非常的搶手,因此同學也是在跟時間賽跑,也因為如此我也清楚以不增加同學的負擔為目標,因為說真的同學也可以幫別人出貨,只是因為有了這一層的關係才特別的幫忙,如果我不知進退要求東要求西的話,那不就是在增加同學的負擔嗎?因此關於發票的問題我都會說以『出貨箱數』來做計算,否則同學又要拆又要另開發票,那對她就是一種負擔,而對我來說就是一個風險!
我講了兩次只見電話那頭的『朋友』還不放棄,然後要求東要求西,看著夥伴有點為難,我當下就有一種『好意被濫用』的感受,於是我就明快的告訴夥伴,如果對方不同意我的要求,那麼我就把貨給拿回來,而且我就會對對方中止這項服務,因為這位朋友是事務所夥伴合作的對象,但我根本不認識他,所以對方之所以可以有這項服務,完全是因為夥伴希望我可以幫忙,所以哪怕對方會付錢,但當我決意中止這項服務的時候,你有錢也沒有地方可以用,因此當我丟出這個提議後,對方就安靜的接受這件事,並且對於發票的事不再提其他的意見,電話掛上後,我對於夥伴的處理方式有些看法,以下是我提醒夥伴的內容:
一、事務所的服務從來沒有討好這兩個字:
我問夥伴關於這項服務有沒有在事務所的營業範圍內?如果沒有的話那我們就要提醒對方這只是一個單純的幫忙,既然這個忙已經幫了,那麼針對我方的難處對方也理應要懂得理解及配合,因為我們並沒有用這項服務獲取任何的利益,說穿了這不是什麼高深的商業理論,這應該是學校課本上面的基本常識才是,所以我提醒夥伴一個觀念,如果對方沒有因為我們的幫忙而學會互相尊重的話,那花這無謂的時間溝通不就是一種浪費資源的行為嗎?再來就是如果讓對方誤以為『以後都可以比照辦理』的話,那以後該怎麼辦呢?
二、無視規則提出的要求那就要花錢來買:
這不是事務所的服務項目,這只是純幫忙,所以對方針對我提出的規則如果不想遵守,其實他可以選擇撤回交易,但我講了兩次對方還是在那找漏洞,所以我就提醒夥伴一個觀念,那就是想改變這個內容,是不是就該花額外的費用來買『我的服務』?再來就是夥伴因為這通電話足足搞個半小時,這半小時的時間對方是否也應該要買單?如果對方只是想要讓自己便利然後又不願意花費用來彌補我們的成本,我看不出有何必要繼續下去,更重要的是對方把夥伴當成打雜的在使喚,這也是我不能接受的!!
三、退讓如果會寵壞對方那不如學會拒絕:
對方的行為雖然可議,但重點還是在於夥伴的心態並不正確,我肯定夥伴是真心想幫忙,但如果妳的好用被他人所濫用,那妳的專業不就是被對方視同為打雜?所以我提醒夥伴,如果對方不知進退,那我們就要用拒絕服務來讓對方長個知識,因為要讓對方知道『純幫忙』與『買服務』的區別在什麼地方,也確保將來如果還有其他的合作項目,對方可以了解我方是什麼樣的原則與態樣,常說以小觀大,如果純幫忙都被當成僕人使喚,那以後真有合作不就慘了?
我很少嚴肅對夥伴做提醒,但那天我的態度是很嚴謹的,因為我希望夥伴可以學會這個處『事』的原則,別只光想做好人的處『世』原則,我們的確可以選擇善待他人,但如果這個善待不被珍惜甚至是濫用的時候,該有的調整還是得要做的,最後做個小總結:
一、討好從不是服務
二、服務都要用錢買
三、絕不寵壞其他人
四、拒絕也是個協商
我是Hans,我們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