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早上好啊,連假的第三天不知各位怎麼消磨放假的時光呢?2020年進入倒數的三個月,根據星象專家說會有更大的考驗在等著我們,提醒各位與其在那恐懼度日,倒不如維持著每天的作息,以我來說每天的產出是固定的,以此為基礎就會讓自己的行程是固定的,請各位多花一些時間在自己上面,我們愈專注,那我們就愈少時間在那想東想西,我一向都是做給各位看,不論是文章、音頻、影片都是如期的產出,不論有多少人看都沒關係,專注就會帶來安定、安定就會帶來冷靜、冷靜就會帶來勇氣!!
兩性關係其實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不論是在戀愛還是結婚,我們每天都要花時間和另一半相處,但如果生活在一起的結果不如預期的話,好一點的就是理性分開,不好一點的就也許會有爭議,再來是關係裡面如果有孩子的話,那情勢就會更加的複雜,今天來講一個最近在處理的個案,只能說人一旦被逼入絕境時那可是什麼事都做的出來。
小君跟小偉認識三年結婚五年,兩個人的個性本來就有差異,但因為是先有後婚所以就沒有那麼多的選擇,於是兩個人就半推半就的結婚了,婚後小君住在婆家,但婆媳關係也不好,所以每天都是吵吵鬧鬧,直到今年小君發現小偉手機裡面有跟女生曖昧的簡訊,一問才發現小偉外面有要好的女性朋友,一氣之下就離家出走回娘家住,不過一陣子過後就接到女兒的電話,哭著要媽媽回家,否則每天晚上都會被爸爸罵或打,小君一聽非常心疼於是想要回家探望小孩,但小偉落狠話要小君回家不然就別想看到小孩,小君幾天沒有孩子的消息可以說是心急如焚,她要怎麼做才可以解決目前的問題呢?
會用小孩威嚇另一半的手法可以說是司空見慣,不過大多數的人沒有受過法律的訓練,所以常常就是用自身的情緒來做爭吵,結果就是沒有解決既有的問題反而還增加更多的問題,今天來講講要怎麼處理眼前的這個問題?
人:
當事人:小君
關係人:小偉、女兒、婆婆、女性友人、律師
有人會以為找律師就是為了要告對方,其實找律師是為了不讓自己過度情緒化以及把事情搞砸的一個方法,再者就是律師受過專業的法律訓練,所以他們會有辦法把當事人的案情及要求都整理出來,在有限的時間裡面做出符合當事人最大利益的建議,再者也是可以保護孩子的權益,省得自己去爭取結果到最後就是把事情給弄的更亂。
事:
關係不和
遭受威脅
心急如焚
如何處理
時:
發生時間:現在
處理時間:兩週
為什麼要兩週?因為提供的證據不是有給就好,還要看證據的效力如何?所以在律師的建議之下小君才會有機會取得更多的實質證據,之所以要兩週就是不讓對方起疑,沒有受過採證訓練的人其實在取證的時候都會很緊張,只要態度稍有起伏,那都會有可能讓整個案子往不同的方向走,因此兩週是一個合理的時段。
地:
發生地點:家
處理地點:律師事務所、法院
物:
小君:失去小孩
小偉:失去婚姻
女兒:生命威脅
婆婆:失去孫女
女性友人:名聲受損
律師:工作增加
雖然通姦已經是除罪化,但我要的不是讓對方吃上官司,我要的是讓這位女子的名聲受損,妳既然敢在外面跟有婦之夫亂搞,那麼法律雖然治不了妳,但我們也不排除這位小姐還有做別的勾當,所以用這個方式讓這名女子與小偉起內鬨,因為小偉絕對不是小君的選擇,但小孩卻是可以利用這個方式來協議取得親權,總之是小偉要再婚那是你的事,但小孩是必須被小君帶走,事後證明這名女子也是有夫之婦,至於那名女子有被他的先生怎樣那不在我們的考量範圍內了。
優先順序:
找律師說明案情
配合蒐集好證據
選擇分居或離婚
隱匿行蹤不曝光
要選擇哪一個這只有小君可以做選擇,無論是分居還是離婚都會是一個選項,只不過小君要小定決心,因為這個婚姻早有名無實,所以唯有早一點動作及出手,律師才會有辦法給予完整的建議及後續的動作,很多人都會在這裡卡個很久,說真的事情到這個地步,重回家庭絕對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因為那個心病及裂痕早已無法彌補。
解決問題:
了解法律規定並讓律師接手處理
電話訊息信件蒐證讓自己有主張
不歹戲拖棚要選擇分居或是離婚
讓對方找不著人避免私下有衝突
隱匿行蹤指的有訊息封鎖、電話不接、郵件不回、居住地不明,法律雖然會有保障相關的權益,但法律不一定可以嚇阻對方不會有小動作,所以唯有隱匿行蹤讓對方找不著人那才是好的方法,反正一切對外都有律師代為處理,而私下的話就是不主動接觸、不被動聯絡等,等待法律程序的進行讓對方心生壓力,光是一個不接電話不聯絡就會讓對方焦慮,絕對不可以私下聯絡,因為那種行為一定會破壞其他的佈局。
潛在變數:
不想找律師
證據不完備
無法下決定
行蹤被知悉
尚方寶劍:
授權的人:小君
幫忙的人:律師
風險控管:
不宜先有後婚
不宜婆媳同住
後來案子結束,小君也取得孩子的親權,後來從孩子的口中得知所有被罵被打都是婆婆教的把戲,還好那個時候小君有聽從我的建議並且找律師來處理,否則我真的不敢想像會有什麼樣的發展,提醒各位婚姻不是兒戲,千萬不要以為磨合久了就會順利,緣份未到哪怕是孩子來了也是沒有用的,祝各位休假愉快!
我是Hans,我們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