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早上就接了好幾通詢問颱風假的電話,其實大家上網隨便Google一下就可以找到很多的資訊,我個人覺得不是什麼大的問題,但我常提醒各位一件事,那就是準備永遠都是在問題發生『前』,如果永遠都是在問題發生『後』才察覺,那就只有處理一途,昨天的個案很有意思,部份員工來公司趕工,但部份員工放假,結果老闆先是要補貼員工部份的費用,結果還被員工嫌太低,要求二倍的工資,這才發現問題有點嚴重,後來問題的確也是處理掉了,但我想用今天的時間來建議各位關於天災事變來臨之前,公司端要準備的工作有哪些?
不要以為只要準備放假就沒事了,今天要寫的不是勞基法,今天要討論的是風險的管理與預防,不覺得每次颱風來的時候,網路上都會有爭論及討論嗎?與其抱怨與衝突,不如一次弄清楚準備的工作,這才會有效的處理問題,所以關於颱風來的時候,公司要做的工作其實有以下幾點:
一、拿公部門的意見做參考:
世上沒有什麼意見是會比公部門來的準確,所以與其找各家的說法,公司端不如直接找公部門的規範做基礎,很多企業都以為公部門的規範只有利於勞工,這是一個大錯特錯的概念,所謂的風險控管,不是要來爭論誰對錯,企業要對的是內部的員工,只要與員工取得共識及溝通的機制,勞動法上的風險才會有辦法做一個有效的控管建立,因此有爭議都要先拿公部門的規定、法條、解釋令來使用。
二、對於意見內容做足說明:
意見內容畢竟是法律內容,所以公司的承辦人員要用『白話』的方式來讓公司上層與員工能夠理解,請用使用相同的語言與概念來做陳述,重點是讓他們理解同一套的標準與說明,常常相關部門的承辦人員都喜歡用一種模稜兩可的說法,看似合理但實際如果深究的話,那只會增加更多的問題與對立,我常說法律制度服務的是人,所以重點在於說明清楚,是否要做攻防那要視狀況而定,但有沒有想過,在雙方資訊認知有落差的時候,請問會有辦法建立溝通的機制嗎?
三、公告懶人包自己動手做:
了解內容之後,請不要只是發份公告那麼的簡單,我建議做個懶人包給公司,讓簡單的說明串起大家的理解,所以用懶人包再搭配公告說明才會有效果,再來就是這種文件請自己動手做,一是訓練自身能力、二是讓公司清楚你做了什麼、三是讓員工理解公司的用心,這種東西最忌外包,這要非常的小心及注意。
四、去找承辦討論取得證明:
資料完成後,請記得去找公部門的承辦人聊聊,先是讓他看過這份資料有沒有問題,如果順利的話,以後就會跟公部門取得一個聯繫的窗口,有沒有可能這資料做太好結果讓公部門拿去用呢?我過往的經驗的確有這種事情發生,如果有的話,那豈不是又讓公部門對公司的印象深刻,並且讓公司的合法性更加的穩固呢?員工對於公司是否合法其實會有疑義,但對於公部門那個疑義自然就會降低不少,這個時候公司的風險控管就已經成型了。
五、先做公告再發訊息通知:
有了這些資料之後,在颱風來之前,那就是先做懶人包、後發公告,讓全體員工清楚公司的做法,建議懶人包要用私訊來寄發,不要只是用e-mail來處理,因為員工不一定會想要打開信件,如果可以用私訊軟體來做通知的話,以後員工自然就會習慣用這個方式來取得公司的最新訊息,長此以往下來,其實溝通的平台與機制就會慢慢的建立起來了。
颱風不是只要準備放假就好,我處理過很多的個案,大多都是事前不準備,然後事後再爭論,這是沒有效果的,以上的方法供各位參考,希望可以對各位有所幫助,最後做個小總結:
一、事前準備比較好
二、事後爭論風險高
三、都以公部門為準
四、員工放心無風險
我是Hans,我們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