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難免都會遇上一些狀況,當我們因為狀況而受到責難甚至是追究的時候,請記得一切都要依證據說話,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其實都會在最關鍵的時候救我們一命!
面對不實的指控我們當然可以予以否認,這個意思是對方說的沒有來由,而且我方也沒有任何的事證及跡象可以證明,否認代表的是我方的態度與界線!
但如果這個時候我們是知道某些事情,但為了要避責而選擇性說謊或是抵賴的話,這就會是一種『不承認』,這就是一種謊言及推拖之辭,而且將來東窗事發的話,那便會引發更大的沖擊!
所以別錯把否認視為不承認的一種工具,這是一個大錯特錯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