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真實發生的事情,話說昨天我在事務所工作的時候,突然來了一通電話,通常我在講客戶電話的時候,我一定會離開辦公室,一是不想打擾其他人、二是如果我要譙人的話,我不想控制我的音量。我的事務所對面是一座很美麗的公園,所以我最喜歡的就是坐在事務所前面的椅子上,看著公園然後罵人。正當我在享受這個氛圍的時候,突然隔來了一對夫妻,他們表明自己是隔壁的承租戶,他們目測覺得我們事務所有部份『侵占』到他們的產權,雖然他們也不清楚是或不是,但總覺得要說清楚會比較好!!
兩位的態度其實都很和善,但提醒各位,如果遇上這種事的時候,通常都要小心的應對,我的做法很簡單,因為我又不是房東,所以站在承租戶的立場,我不會陷入所謂的爭議之中,而且我看他們身旁站著房仲,看來應該是那年輕人在做提醒才是,所以今天來跟各位分享一下如何跟鄰居處理關於相關爭議的問題。
一、老闆永遠不在家:
是自己的產業,那就說另一半不在 ; 但如果是承租的話,那就是說房東不在,在任何的情況下不要去陷入討論或爭議的局面,對方既然敢來講,那就代表他們有所準備,因此與其在那扯東扯西,不如就推說現在能做主的人不在家,等到之後再來討論,對方也許只是講講就沒有下文,或是對方早就有所準備來找麻煩,最重要的是一開始先把他們的節奏打斷,記得老闆永遠都不在家。
二、找第三方做確認:
假設真的有問題,那麼就要找『專業第三方』來做確認,以我的處理方式,我會先找專業的技術人員看看現場是否真的有問題 ; 這種事情通常不一定會在第一時間就處置完成,所以我會再找法律專業人員做備案,因為我不懂法律(對上任何人,我永遠都不會法律!),所以為了保障雙方的權益,我會找專業的來處理,一是避免爭議、二是暗示對方,意思是我會很認真及謹慎的處理此事,但不該我承擔的我是一概都不會讓步。不要找喬事情的人來,因為問題的始點在於產權的爭議,因此要解決的就是確認產權是否有爭議以及後續的責任歸屬,這種事一定要專業人士來才可以,否則喬得了一時,但喬不了一世的。
三、請錄音保留證據:
說過什麼是蒐證的基本起點,與其在那花時間扯誰講什麼,不如全部做錄音,錄音的重點在於釐清案情內容,所以講話真的要小心謹慎,我的做法是公開錄音,因為對我來說所有的事情都該攤在陽光下處理,這也是一個暗示及預防的機制,省得最後又來鬼扯蛋,我通常在處理類似的案件時,都會明確告知對方我的動作,這一個步驟絕對不可以省略,如果對方不同意,那就情願先把這個議題擱置住,再看看對方出什麼招。
四、不答應任何條件:
在結果沒有出來前,絕對不要答應任何的條件,因為爭議其實必有原因,要把真正原因找出來並且釐清責任才會有辦法解決爭議,所以不可以事前先答應對方的條件,一是你不確定對方是否就會有做主權、二是如果答應了爭議仍沒有解決的話,那不就是白搭了嗎?因此在沒有事實出來之前,我都不會同意對方所提出的任何條件或提議,因為我要做的不是讓對方滿意,我要做的是徹底解決這個爭議,我最常聽到不答應會不好意思這種屁話,如果你是這種觀念,早晚會出大狀況。
除非你住在山裡面,否則一定會面臨到類似的狀況,像我那麼與世無爭蹲在事務所裡面都會被人找上門了,更何況是做大事業的看倌們呢?有人的地方一定會有爭議,基本的功做好來才以真正的保護自己,最後做個小總結:
一、上門不是來聊天
二、爭議永遠會存在
三、謹記步驟慢慢來
四、解決比滿足重要
我是Hans,我們明天見!